羅馬書 第3章 | 羅馬書索引 | 第2章 | 第4章 |
1 | 這樣說來,猶太人有什麼長處,割禮有什麼益處呢• |
2 | 凡事大有好處•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• |
3 | 即便有不信的,這有何妨呢•難道他們的不信,就廢掉神的信麼• |
4 | 斷乎不能•不如說,神是真實的,人都是虛謊的•如經上所記,『你責備人的時候,顯為公義•被人議論的時候,可以得勝•』 |
5 |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,我們的不義,若顯出神的義來,我們可以怎麼說呢•神降怒,是祂不義麼• |
6 | 斷乎不是•若是這樣,神怎能審判世界呢• |
7 | 若神的真實,因我的虛謊,越發顯出祂的榮耀,為什麼我還受審判,好像罪人呢• |
8 | 為什麼不說,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,這是毀謗我們的人,說我們有這話•這等人定罪,是該當的• |
9 | 這卻怎麼樣呢•我們比他們強麼•決不是的•因我們已經證明,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• |
10 | 就如經上所記,『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• |
11 | 沒有明白的,沒有尋求神的• |
12 | 都是偏離正路,一同變為無用•沒有行善的,連一個也沒有• |
13 |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•他們用舌頭弄詭詐•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• |
14 | 滿口是咒罵苦毒• |
15 |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• |
16 | 所經過的路,便行殘害暴虐的事• |
17 | 平安的路,他們未曾知道• |
18 | 他們眼中不怕神•』 |
19 |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,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• |
20 |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,因行律法,能在神面前稱義•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• |
21 |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• |
22 | 就是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,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• |
23 |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• |
24 |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• |
25 |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•因為他用忍耐的心,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• |
26 |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• |
27 | 既是這樣,那裡能誇口呢•沒有可誇的了•用何法沒有的呢,是用立功之法麼•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• |
28 | 所以﹝有古卷作因為﹞我們看定了,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• |
29 |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麼•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麼•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神• |
30 | 神既是一位祂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• |
31 | 這樣,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•斷乎不是,更是堅固律法• |
©1997-2024 Immanuel.Net, All Rights Reserved. | 羅馬書索引 | 第2章 | 第4章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