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第3章 | 加拉太書索引 | 第2章 | 第4章 |
1 |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穌基督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,誰又迷惑了你們呢• |
2 |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,你們受了聖靈,是因行律法呢,是因聽信福音呢• |
3 |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,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•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• |
4 |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麼•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麼• |
5 | 那賜給你們聖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因你們行律法呢,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• |
6 | 正如,『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•』 |
7 |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• |
8 |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,『萬國都必因你得福•』 |
9 |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,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• |
10 |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•因為經上記著,『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•』 |
11 |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•因為經上說,『義人必因信得生•』 |
12 | 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,『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•』 |
13 |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,(受原文作成)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•因為經上記著,『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•』 |
14 |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• |
15 | 弟兄們,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,雖然是人的文約,若已經立定了,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• |
16 |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•神並不是說眾子孫,指著許多人,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,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• |
17 | 我是這麼說,神預先所立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叫應許歸於虛空• |
18 | 因為承受產業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應許•但神是憑著應許,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• |
19 | 這樣說來,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•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• |
20 |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•神卻是一位• |
21 | 這樣,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麼•斷乎不是•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• |
22 |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,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,歸給那信的人• |
23 |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,還未來以先,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• |
24 |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• |
25 |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,既然來到,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• |
26 |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,都是神的兒子• |
27 |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• |
28 | 並不分猶太人,希利尼人,自主的,為奴的,或男或女•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• |
29 | 你們既屬乎基督,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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