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書 第7章 | 哥林多前書索引 | 第6章 | 第8章 |
1 |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,我說男不近女倒好• |
2 | 但要免淫亂的事,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• |
3 |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,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• |
4 |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•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• |
5 |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兩相情願,暫時分房,為要專心禱告方可,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,引誘你們• |
6 | 我說這話,原是准你們的,不是命你們的• |
7 |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•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,一個是這樣,一個是那樣• |
8 |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,若他們常像我就好• |
9 |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,就可以嫁娶•與其慾火攻心,倒不如嫁娶為妙• |
10 |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,我吩咐他們,其實不是我吩咐,乃是主吩咐,說,妻子不可離開丈夫• |
11 | 若是離開了,不可再嫁•或是仍同丈夫和好•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• |
12 | 我對其餘的人說(不是主說),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離棄妻子• |
13 |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離棄丈夫• |
14 | 因為不信的丈夫,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•並且不信的妻子,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•﹝丈夫原文作弟兄﹞不然,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•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• |
15 |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,就由他離去罷•無論是弟兄,是姐妹,遇著這樣的事,都不必拘束•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• |
16 | 你這作妻子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•你這作丈夫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• |
17 |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,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•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• |
18 | 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,就不要廢割禮•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,就不要受割禮• |
19 | 受割禮算不得什麼,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•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• |
20 |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,仍要守住這身分• |
21 |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麼,不要因此憂慮•若能以自由,就求自由更好• |
22 |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,就是主所釋放的人•作自由之人蒙召的,就是基督的奴僕• |
23 |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•不要作人的奴僕• |
24 | 弟兄們,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,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• |
25 | 論到童身的人,我沒有主的命令,但我既蒙主憐恤,能作忠心的人,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|
26 | 因現今的艱難,據我看來,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• |
27 | 你有妻子纏著呢,就不要求脫離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,就不要求妻子• |
28 | 你若娶妻,並不是犯罪•處女若出嫁,也不是犯罪•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•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• |
29 | 弟兄們,我對你們說,時候減少了•從此以後,那有妻子的,要像沒有妻子• |
30 | 哀哭的,要像不哀哭•快樂的,要像不快樂•置買的,要像無有所得• |
31 | 用世物的,要像不用世物•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• |
32 |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•沒有娶妻的,是為主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主喜悅• |
33 | 娶了妻的,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妻子喜悅• |
34 |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•沒有出嫁的,是為主的事掛慮,要身體靈魂都聖潔•已經出嫁的,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丈夫喜悅• |
35 | 我說這話,是為你們的益處•不是要牢籠你們,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,得以殷勤服事主,沒有分心的事• |
36 |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,女兒也過了年歲,事又當行,他就可隨意辦理,不算有罪,叫二人成親就是了• |
37 | 倘若人心裡堅定,沒有不得已的事,並且由得自己作主,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,如此行也好• |
38 | 這樣看來,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•不叫他出嫁更是好• |
39 | 丈夫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被約束的•丈夫若死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,隨意再嫁•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• |
40 | 然而按我的意見,若常守節更有福氣•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• |
©1997-2024 Immanuel.Net, All Rights Reserved. | 哥林多前書索引 | 第6章 | 第8章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