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第27章 | 利未記索引 | 第26章 |
1 | 耶和華對摩西說, |
2 |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,人還特許的願,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• |
3 | 你估定的,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,要按聖所的平,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• |
4 | 若是女人,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• |
5 | 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,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,女子估定十舍客勒• |
6 | 若是從一月到五歲,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,女子估定三舍客勒• |
7 | 若是從六十歲以上,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,女人估定十舍客勒• |
8 | 他若貧窮,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,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,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• |
9 | 所許的若是牲畜,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,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,都要成為聖• |
10 | 人不可改換,也不可更換,或是好的換壞的,或是壞的換好的•若以牲畜更換牲畜,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• |
11 | 若牲畜不潔淨,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,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• |
12 | 祭司就要估定價值,牲畜是好是壞,祭司怎樣估定,就要以怎樣為是• |
13 | 他若一定要贖回,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• |
14 | 人將房屋分別為聖,歸給耶和華,祭司就要估定價值•房屋是好是壞,祭司怎樣估定,就要以怎樣為定• |
15 | 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,若要贖回房屋,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,房屋仍舊歸他• |
16 | 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,歸給耶和華,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,若撒大麥一賀梅珥,要估價五十舍客勒• |
17 | 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,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• |
18 | 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,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,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• |
19 | 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,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,地就准定歸他• |
20 | 他若不贖回那地,或是將地賣給別人,就再不能贖了• |
21 | 但到了禧年,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,就要歸耶和華為聖,和永獻的地一樣,要歸祭司為業• |
22 | 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,不是承受為業的,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, |
23 |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•當日,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,歸給耶和華• |
24 | 到了禧年,那地要歸賣主,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• |
25 | 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平,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• |
26 | 惟獨牲畜中頭生的,無論是牛是羊,既歸耶和華,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,因為這是耶和華的• |
27 | 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,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,若不贖回,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• |
28 | 但一切永獻的,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,無論是人,是牲畜,是他承受為業的地,都不可賣,也不可贖•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• |
29 | 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,必被治死• |
30 | 地上所有的,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,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,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• |
31 | 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什麼物,就要加上五分之一• |
32 | 凡牛群羊群中,一切從杖下經過的,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• |
33 | 不可問是好是壞,也不可更換,若定要更換,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,不可贖回• |
34 | 這就是耶和華在西乃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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